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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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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工作职责
2017-11-09 16:25   审核人:

财务处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各项财经政策和会计法规,根据学院管理的需要建立健全学校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和内部控制制度,理顺财务关系,维护校园经济秩序,保护国家财产安全。

2、组织编制全校年度财务预算,实时掌握预算执行情况。

3、按时进行财务决算,及时将财务决算报告报送院领导以及上级主管部门。

4、负责教育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的执收和管理,负责教育事业经费拨款、其他教育经费拨款以及其他各种专项经费拨款的申报,协助基本建设经费拨款的申报。

5、负责教育事业经费及其它各项经费收支的核算与管理工作,监督各项资金的合理使用,定期清查账目、核对资产,及时清理债权债务和编报各类报表。

6、负责全校固定资产、库存物资(不包括经营单位)的核算,定期核对账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实物资产的盘查、核对以及固定资产的报废鉴定工作。

7、负责基本建设资金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以及其它相关工作

8、负责工会经费、党费的财务核算与管理工作,按要求编制报表和年度决算。

9、负责学院食堂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工作。

10、完成职工工资发放及相关工作。

11、完成公积金的缴纳工作、完成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工作、完成公务卡的管理及系统支付业务。

12、参与学校重大经济政策的制定和投资行为的决策,参与大宗物资采购和建设工程的招投标审议,参与学校重大固定资产的处置。

14、按照学校建设规模的需要和未来财力的可能科学测算学校贷款规模,切实防范财务风险,协调学校与银行的关系,保证学校融资渠道通畅。

    15、负责学校教育收费物价和票证的管理工作,按时做好物价部门的收费备案工作,接受主管部门和各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16、负责全校财会资料的立卷、归档以及销毁工作。

17、根据上级政策负责全校财务人员的业务学习、继续教育以及资格年审。

    18、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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