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加快各类财政资金项目资金支付进度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2026-09-22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项目实施部门:

9月21日,国家发改委明确要求加快中央预算内投资、“两重”“两新”资金支付进度,组织开展专项督促,明确10月10日前中央投资支付进度原则上达到60%以上,力争实现资金全额支付工作目标。

为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及上级主管部门工作部署,抢抓时间节点,压实主体责任,切实推进我校各类财政资金项目执行进度,避免因资金执行滞后造成通报、扣减资金、影响学校年度绩效评价等后果,经向校领导专题汇报同意,现就我校财政资金项目报销、支付及台账填报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中央预算内投资(新双高设备更新项目)工作要求

本项目为国家发改委重点督查项目,实行倒计时推进,各项目责任部门严格落实以下工作要求:

一是已签订合同项目:须于9月23日前梳理完备项目资料,完成网上报销流程全部提报,保证资料完整、手续合规;9月24日前配合财务处完成审核复核,完成第一次付款合同额15%预付款支付。

二是未签订合同项目:要加快采购、招标、合同签订备案各项工作,提前准备报销支付相关材料,细化项目台账,倒排工作工期,力争10月10日前完成全部项目第一次合同额15%预付款支付;已达到付款条件的,10月10日前及时办理第二次付款付至合同额的85%。10月10日前确实达不到第二次付款条件的,全部新双高设备更新项目剩余财政资金务必于11月30日完成资金支付。

三是项目台账填报:各部门按照附件《2026年新双高建设设备更新项目进度表》填报信息,准确填写项目财政资金总金额、第一次付款合同额15%预付款预计支付日期、第二次付款付至合同额85%预计支付日期,全部信息于9月22日下班前报送至财务处朱娜邮箱。财务处将根据填报节点统筹资金调度,对接上级督查工作。

二、其他各类财政资金项目推进要求

四季度财政资金进入集中执行关键阶段,除新双高设备更新项目以外的全部财政资金项目,各实施部门要同步压实责任,全面提速项目实施、资料归集、审批报销、资金支付全流程。

各部门要逐项梳理在手财政项目,对照合同、项目实施进度,尽快完善报销支撑材料,具备付款条件的第一时间发起网上报销流程;尚未完成采购、合同签订的项目,倒排节点加快前期手续办理,最大限度压缩办理周期,切实提升学校整体财政资金执行进度,确保于11月30日前资金支付完成。

三、强化统筹推进,压实工作责任

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财政资金执行工作的严肃性和紧迫性,部门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督办,逐项排查项目堵点难点,推动项目落地执行。

财务处开通专项审核支付绿色通道,对合规提报的报销流程优先审核、优先支付。依托项目进度表跟踪项目执行、台账填报、资金支付情况,对进度滞后、填报不完整的项目开展专项提醒督办。

请各部门立即开展项目梳理、信息填报及流程推进工作,全力加快全部财政资金项目执行,确保按期完成上级下达的资金支付目标任务。



                                                  财务处

                                                2026年9月22日